【報名訂購前,以下請詳細閱讀】
注意事項:如未填寫完整資料,訂單將無法成立。
※購買前請先確認各旅遊商品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主辦人(訂購人)將居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使用旅客本人與團員各行程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我已閱讀過完整的訂購須知,並接受所有規定事項。"並送出訂單訂位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及產品提供單位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水上活動的浮潛係業者贈送之體驗型浮潛,需視天候,若未實施本公司不另退費。
※租機車須具備並出示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每一台車須出示一張),請務必與團員告知需攜帶駕照辦理租車,如有遺失,請提前至監理站補辦,若因未出示合法駕照導致無法領用機車,無法退費機車費用,並需改租電動機車(費用另計),敬請自行承擔責任與產生之額外費用。如為國際駕照,無法租賃機車喔。
1.報名需填寫姓名、生日及身分證字號,外國籍請填寫護照上之英文姓名及護照號碼,以利保險及開票作業,保障您自身權益。
2.填妥報名表送出後,工作天約2~3日,會為您處理行程之相關需求,並有客服人員主動聯繫訂單是否成立,並以LINE或者FB粉絲專頁私訊通知匯款。
3.如透過好事達代訂機票或布袋來回船票者,船票與機票退票相關規定:
*嘉義布袋來回船票代訂,所屬船舶係由滿天星與凱旋及太吉之星等三家航運公司採聯合營運,故無法指定公司及船舶,統一由聯合營運中心指定,船公司有調配船班之權利。
*航空公司保有調整變動與航班異動之權利,若有調整機票售價,須依所購機票條款及航空公司規定補差價。
•代訂嘉義布袋船票,付款後之退票行政規費為468元;出發前2日下午四點後~出發前1日下午四點前退票,手續費819元;出發前1日下午四點後退票,如視同當天取消,恕無退費。連續假期退票,手續費819元。
- 嘉義布袋船票:如屬優待票優待對象,請於付款前確認優待身分,已開票完成後恕不退還差價,搭乘當日未出示相關證件,則無法享有優惠票價,須補全票票面價差。
- 嘉義布袋船票:更換名單或船票改期,需於搭船前7日外告知,異動次數以一次為限,如異動後再次取消,視同當天取消,恕不退費。搭船前七日內更改名單,視同原搭乘人取消,以船票退票之手續費計算。連續假日限當天當班,不得異動日期與乘客名單。
備註:嘉義布袋船票更換名單或船票改期:通知之起算日期與時間之計算,須以嘉義布袋船公司上班時間為準,若於船公司上班時間內通知,則以當日做計算,若通知當日已超過上班時間,則以次日做計。
- 購買嘉義布袋船票,如有特殊需求:需要攜帶貓狗(每人限帶一隻)、腳踏車或者輪椅,需於訂購時主動告知客服人員。
(依規定每100個座位配載一台輪椅。腳踏車每人限帶一台,費用每台100元/單趟,於報到櫃台收取費用。船公司僅提供運送,不負保管責任。)
•代訂購機票,收取全額票價,如需辦理退票,扣機票票價15%手續費+100元代辦費用。代訂購機票,改期需收代辦處理費100元/人。
如遇颱風等天候因素導致班機停駛,該程航班辦理退票之代辦手續費:機票票價5%+100元/人(來回程航班需分開申請)。
可協助申請另一程未搭程之機票退票,若航空公司申請未通過,則依照一般退票手續費(機票票價15%手續費+100元代辦費用)計價。申請退款工作天約45日。
4.取消或更改訂單之規定:
依「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一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規定:
•於出發前21至30天取消訂單或改期,需收取旅遊費用總額10%手續費。
•於出發前11至20天取消訂單或改期,需收取旅遊費用總額20%手續費。
•於出發前4至10天取消訂單或改期,需收取旅遊費用總額30%手續費。
•於出發前3至1天取消訂單或改期,需收取旅遊費用總額70%手續費。
•於出發當天取消訂單恕不退費(訂金全部不退還)。
•旅行業如能證明其所損害超過前項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於出發前31天外取消訂單,每人收100元行程處理費。
•出發日前更改訂單內容,每張訂單酌收200元行政處理費。
•訂金付款後,出發前20日內,如更改團員名單,每人每次酌收100元行政處理費。(如嘉義布袋來回船票更改名單手續費,手續費另加計,請參照上方規定)。
•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後中途退出旅遊活動或未能參加所排定之旅遊項目時,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
•如遇隔日航班宣佈停航,因個人因素需更改日期或航班提前回程,而無法順利完成旅遊契約內容者,所有套裝行程(住宿、票券、租車費)一概無法退費。
★取消本島重型機車之規定:
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取機車,則依下方規定向承租人酌收營業損失費用:
•於預定取車日當日或1-3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恕不退費。
•於預定取車日前4-7 日前取消(不含取車當日),酌收手續費300元/台。
5.改期:
•於出發前31天提出改期,每張訂單收取200元行政處理費,訂金將保留3個月內為限(最晚可至當年度9月底),住宿需以原訂單所選之住宿更改,若改期後所選之住宿與原訂單所選之住宿不同亦視同取消。
•於出發前30天內提出改期,若因個人因素取消訂單或改期,將依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規定收取手續費。
•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空(船)公司宣布停航,可申請退費或延期。
•改期僅限一次,再次改期或取消,將以旅遊定型化契約出發當日之規定,恕不退費。
6.通知之起算日期與時間之計算,若於本公司上班時間內通知,則以當日做計算,若通知當日已超過上班時間,則以次日計算。